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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人经纪业将出现巨无霸

发布: 2007-9-05 17:19 | 作者: 王冉 | 来源: 新浪BLOG | 查看: 17次

关于中国的艺人经纪行业我有几个大胆的预测:

       三年后中国真正有影响力的艺人经纪公司(主要指影视艺人经纪公司,不包括经纪歌手的音乐公司)将只剩下两到三家。其中,将会出现一、两家艺人阵容超过100人的大型经纪公司;这一两家经纪公司的毛收入规模应该达到3,000-4,000万美元左右的量级。(韩国最大的艺人经纪公司的收入已经超过7,000万美元。)

      要想成为这“剩”者为王的其中之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有成规模的制作平台;(2)有两、三个一线(年创收能力达到3000万元)或者四、五个高二线(年创收能力达到1500万元)的艺人,同时还有一个处在上升通道的新人梯队。那些没有成规模的制作能力和一线艺人的小经纪公司将会越来越艰难。

      长期来看,我仍然认为未来中国最大的几家艺人经纪公司最终还是要从制作公司中分离出来的,否则它们将面临难以调和的利益冲突;但是,基于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也认为,在今天的中国娱乐市场上,离开有规模的制作平台,艺人经纪是很难独立发展的。我所说的未来经纪公司将走向独立,不是说独立的小经纪公司能够很容易成长起来,而是说最终大制作公司旗下的经纪平台将很有可能会通过资产和业务剥离独立出来。

我之所以认为短期内有规模的艺人经纪公司必须依附于有规模的制作平台,并不是因为从商业模式的角度看,艺人经纪必须依托于影视制作。其实恰恰相反,在全球娱乐业最为发达和娱乐市场最为成熟的美国,艺人经纪和影视制作是完全分开的。这里面有内在的商业逻辑,并没有什么所谓的“中国国情”会导致这种商业逻辑在中国就不复存在。

真正的“中国国情”是倒过来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在中国,有规模的影视制作公司必须要同时拥有自己的艺人经纪平台?

你当然可以说是电影票房的市场规模本身的问题,也可以说是电视台的资源垄断问题,但是真正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盗版的问题。由于盗版猖獗,影视制作公司要想从影视作品本身获得足够的“直接回报”非常困难,因此不得不依赖于这些影视作品产生的边际效应所带来的“间接回报”。而这“间接回报”最主要的体现方式就是借助影视作品把作品中的艺人炒热从而赋予这些艺人更高的商业价值,然后依靠艺人经纪分享其中部分的商业利益,以弥补盗版给影视投资带来的利益损失。

因此在中国,华谊兄弟也好,橙天也好,海润也好,稍微有一点规模的影视制作公司都同时拥有自己的艺人经纪平台。而一旦这些公司有了自己的艺人经纪平台,在他们参与投资和制作的影视作品中优先启用自己拥有经纪约的艺人,就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

我的一个朋友习惯把所有年轻漂亮的艺人(主要是女艺人)统称为“妖孽”(就是为了叫着好玩并没有任何贬意)。借用这个没有任何贬意的称谓,对影视制作公司来说,“妖孽”那么多,用谁都是用,与其用别人的“妖孽”不如用自己的“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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