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 下一篇

声乐表演创作的美学原理

发布: 2007-4-19 18:32 | 作者: < | 来源: < | 查看: 22次

 

内容摘要: 本文从声乐表演与美学相结合的角度,探索演唱创作中的几个心理因素,分别为:情感体验与表现,演唱中的想象与联想,审美  心理与演唱个性,把握激情与实现整体美。


关键词: 声乐表演  美学  个性  风格  整体美


    声乐表演艺术与所有的艺术门类一样,都服从于一定的审美意识,讲求美学原理。那么,就必须建立起一个标准,这个标准能让我们去衡量、判断某个作品的美或不美。在声乐表演艺术与美学之间找出他们科学和哲理上的依据,运用哲学的思辩对声乐表演艺术中的美学规律进行逻辑的论证,从而使声乐表演艺术中的美学规律上升为科学的高度,达到一种真理性的认识,这不仅有助于人们对声乐表演艺术中的美学原理的认识,同时也可丰富声乐表演艺术中的美学内涵。

    声乐表演艺术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譬如文学、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物理学、音响学、生理医学等)有着密切的关系。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展,已形成多学科的相互渗透、启发,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包容。正如法国作家福楼拜所言:“艺术同科学在山脚分开,而在山顶会合。”如果一个学习声乐表演艺术的人,只注重技能、技巧,而缺乏对其他艺术门类的借鉴,缺乏生活体验、文化修养,那么,在他的声乐表现中将永远缺少某种“感觉”,只能像工匠技术的传承,而不可能表现出艺术的独创性来。因此,每一位从事声乐表演艺术的人,不仅要经过艰苦的、系统的技术训练,以求得表现力的提高和完善,更重要的是要善于思考,培养敏锐的观察力,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文化艺术修养和高尚的艺德修养,更是成功路上不可或缺的条件。

    良好的演唱源自两方面因素:一是先天的好嗓音及与演唱相关的身体机能的敏锐性与协调性。二是后天的努力及训练。它要求演唱者不畏艰辛、长期磨练,甚至是终其一生不间断地学习来完善演唱的技术、技巧;拓展心理文化结构,包括智力结构、伦理道德和审美能力;均衡人的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促进联想与幻想能力的发展。可以说,表演者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想象力、表现力将随着人的文化底蕴的提高而不断地注入新的活力与生机,不断地得以升华。

    演唱艺术是音乐的二度创作,它和所有的艺术创作一样,是以创作者的心理活动为基础,并受其支配。因此,演唱者在进行声乐表现的二度创作时,必须投入全部的热情、智慧和才能去窥探作曲家的内心世界和创作思想,理解作曲家所特有的音乐语言,从而对音乐作品进行应有的准确的解释。这种解释既要符合原作的风格与思想感情,又要能体现演唱者的创作个性与感情色彩;在追求音乐美的同时又能很好地展示自身的音色美,从而赋予音乐以有机的生命力。笔者拟从美学的角度去探索,将其归纳为:情感体验与表现;演唱中的想象与联想;审美心理与演唱个性;把握激情与实现整体美。

一  情感体验与表现

    情感体验是一种心理现象,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以及相应的行为反应,它能积极地影响和推动人的认知,激发想象与联想,提高思维的能动性与创造性。演唱者在再创造中的情感体验主要是在把握作品情感基调的基础上,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途径,具体、细致地体会情感形态的程度、层次、个性特征以及变化、发展的逻辑,并在演唱中予以充分的体现,真正做到“有感而发”。作曲家写下的是音符,而歌唱家必须把美妙的嗓音与敏锐的音乐之心放进这些音符中。从美学的观点看,用歌声去创造美感才能使歌唱得以生存。而这种美感不仅仅是演唱形式上的美,更是人类情感的需要和表现。它符合人的审美意识由外在向内心深处发展的规律,由感性到理性的辩证统一,这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理解情感—获得情感—表达情感。

    理解情感:任何成功的作品总是既表达丰富的情感又孕育着深刻的思想内涵,情与理互相制约,互相渗透。情可感人,理可诲人。优秀歌唱家的演唱有着自己对作品独特的理解和处理方式,并形成自己的风格。那扣人心弦的歌声常常唤起人们心灵深处的共鸣,给人难以忘怀的艺术享受。这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所拥有的高超的演唱技巧,更重要的还是那深厚的艺术修养。在他们的演唱中,即便是一首极为简单的作品,也能获得延伸、拓展。这就需要演唱者的再发现、再创造,在音符间挖掘出新的表演的可能性,使作品获得新的生命。

    一般的歌曲中的歌词都是既精练又具概括性,从外部看也许只是个框架,歌者是不能从表层的理解去表现它的,而是要将歌词作者创作过程中省略掉的“言外之意”找回来,通过分析研究将歌曲的音乐形象与文字形象组合成一幅真切、生动、丰满而细致的“画卷”,然后,再将这种理解与体验转化为声音的形象呈现在听众面前。

    获得情感:演唱中的“得情”,在很大程度上带有“研究”的性质,它需要演唱者积累知识和阅历,甚至要查阅大量的有关资料,达到“得情”的目的。

    演唱中的“得情”指的是对歌曲的艺术处理与思想内涵的挖掘,它对演唱中的创造欲及追求完美的表现欲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音乐家除非自己也受感动,否则就不能感动别人。”①演唱者在再创作中最重要的是准确地把握作品的情感性质、程度、特性以及变化、发展的逻辑,研究表现这一切所必须的思想理念、情感色彩、声音效果的运用等等,选择出最佳的表达方案。其次,从整体的角度把握作品情感变化的线索以及变化的幅度和力度,了解全曲情感发展的内在关系,从而使演唱的情感表现变化有序、轮廓清晰、脉络鲜明,真正地成为音乐表现所必需的艺术化的情感。整个创作的过程,如能进入神思飞越、情感激扬的境界,必能在听众心里激起情感波涛,大大地提高演唱的效果。

    表达情感:如果说理解情感,获得情感是演唱前必做的准备工作,那么,表达情感则是演唱者对作品进行再创作的最直接的体现。演唱者的思想感情、人生体验、道德观念、审美心理以及演唱个性都将得到充分的展示。

    情感的表达应建立在良好的歌唱技术的基础之上,精神的体现离不开演唱的技巧,而对声音的控制与调整则需要足够的演唱经验,演唱者应该非常清楚怎样使用声音才能产生理想的效果。在日常的练习中,演唱者要逐渐地使作品的情感模式与技巧模式获得稳定,并成为“下意识”的演唱轨迹。凡掌握“下意识”的演唱程度越高,情感意识的迸发越是挥洒自如,游刃有余。在这里,技巧与内容已融入密不可分的音乐整体。表面化的投入感情或者企图以身体的动作来解释感情是虚假、肤浅的;过分的严谨、冷漠、缺乏情感的炫技也是不可取的。演唱中的情感流露不仅要求演唱者技巧纯熟,得心应手,更重要的还是演唱者要将音乐融会于心,变成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然后,再从心底里滚滚流出。

二  演唱中的想象与联想

    演唱中的想象与联想是一种创造性的心理活动,它贯穿在演唱者从最初创作直至登台演唱的全过程。演唱者对作品的体验与理解,揭示与表现都离不开想象与联想的作用。歌唱的艺术表现,是通过声音与所表现对象之间的比拟,象征以及模仿的关系来完成的,而想象就是使这些关系得以实现的中介桥梁。演唱者对生活素材的积累愈丰富,对作品的理解和体验愈深入、细致,知识愈渊博,艺术想象活动也就愈自由、愈广阔、愈有创造性。听众从他的演唱中所感受到的情感亦愈丰富、意境愈深远。

    现实生活是获得艺术想象力的基础。一个演唱者,除了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演唱技巧之外,应该不断地扩大和丰富自己的生活积累,研究文学、诗歌、观赏书画、戏剧等,从各个方面来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思想方法。尤其要善于捕捉生活中那些最激动人心、最富于诗情画意的场面;要热爱生活,保持健康良好的心态;多方面的熏陶是获得艺术想象力的有力保证。

    艺术想象的另一要素是充沛的激情,它是获得美的音乐表现的前提。这是因为音乐是感情的产物,是对美的情感的抒发。想象活动的展开正是沿着感情发展的轨迹进行的,它既能充分地调动起演唱者的情感积累,唤起内心深处的情感记忆,同时也能获得兴许是自己从未有过的情感体验。这种对音乐形象的再创造,有时甚至使演唱者有种脱胎换骨之感。

    艺术想象要与逻辑思维结伴而行。在强调艺术想象的同时,决不可忽略逻辑思维的积极意义。这是因为艺术想象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虽像天马行空,驰骋无涯,但它也有着自己的规律。它建立在丰富的人生体验的基础之上,通过想象来深刻地揭示作品的情感内涵,再以声音的表现形式传递给听众,并使听众也获得同样的感动。

三  审美心理与演唱个性

    许多声乐表演艺术家的成功经验表明,培育、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是一条最好的道路。它不仅表明演唱者对音乐作品有着自己的独到的见解,同时还能利用自身的条件及专业特长,找到最适合于自己的演唱方式,形成个人独特的演唱风格。风格源于个性,置于知识的最深厚的根基之中,它是一个艺术家成就的主要标志。

    艺术风格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受生活的制约与影响。演唱者的生活阅历、个性气质、环境际遇、艺术素养以及审美意识,将有形无形地支配着他的创作思路。同是出演尼采蒂的歌剧《拉梅穆尔的露齐娅》“卡拉斯倾心于崇高的激情,使露齐娅的这一角色的解释有气魄和激昂的表现。”“萨瑟兰创造的形象则比较抒情和温柔……”②同是莫扎特的作品,梅纽因与斯特恩的演绎就有着热情与清淡的情绪上的差异;同是抒情的美,莫扎特的抒情体现心灵的净化与音乐自身的美,它始终保持着一种均衡,理想而崇高。而普契尼的抒情则是情爱的、世俗的、悲剧性的美;同是撼人心魄,戏剧性的力量,威尔第的戏剧力量来自意大利民族解放运动的血与火,而瓦格纳的戏剧力量则来自奥林比亚山上的众神。由于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经历,其情感必具个性。透过作品我们总能窥视到艺术家的内心世界,它不仅是艺术家学识修养的具现,也是品德修养的具现;不仅是心胸、气度或意志的具现,更是人格的具现。

    声乐表演艺术中的创造性与真诚性是美学原理的最好体现。如能将二者恰到好处地平衡、完美地结合,这将是艺术家的个性与人格的具现。音乐家刘德海曾说:“每位音乐家在奏乐前皆须从三个方面进行构思—用什么样情感去宣扬什么样理念;用什么样音响去抒发什么样情感;用什么样技法制造什么样音响。”③演唱者在对某一作品进行二度创作时,要投入自己的全部热情、智慧和才能,仔细地研究前人的成就,吸取其精华,了解其局限,而不受前人之束缚,寻找自己创作的新视角,挖掘再创作的可能性,并结合自身的条件、专业特长、表达方式以及独特的审美感受,充分地体现自己的创作个性。

    在很多情况下,听众更希望听到演唱者赋予个性的演唱。他们渴望听到演唱者最赋质感的美的声音,以及对作品的独到的理解与解释。演唱者如果不去追求自己艺术上的创新,就不会有艺术的风格与个性,充其量只是个匠人。

    真诚是艺术的生命。因为真诚,所以被人们所接受;因为真诚,才有艺术的感染力。当一个艺术家把音乐融会于心,变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然后通过娴熟的技巧从心底里自然地流淌出来时,这便是艺术家的真诚。无论他对作品多么熟练,有了精湛的技巧,仍然要保持这份真诚。只有真诚,才能不断有新的发现、新的美感的产生,从而使音乐作品获得新的生命。

四  把握激情与实现整体美

    在声乐表演艺术中,演唱者除了必须具备的对作品的情感体验、审美感受和使之转化为美妙歌喉的演唱技巧之外,还应具备强烈的创作意识、创作激情以及在理性的支持和引导下的支配、控制激情的能力。这种创作的意识与激情,能使演唱者获得美的音乐表现的基础,充分地调动起自己的情感积累,唤起真实的情感记忆,以演唱的热情去拨动听众的心弦。但与此同时,演唱者又必须用理性来控制这种激情,使激情沿着理性的轨迹发展而不会溢出理智所设置的堤岸,使音乐表演的二度创作能按照美学的规律进行,并逐步地达到完美的境界。声乐表演中,过于理性会阻碍演唱者通向无意识的道路,给人以冷漠和无动于衷的感觉;过于感性又会使音乐表演中的激情泛滥,而无法控制技术。只有当两者恰到好处地均衡,演唱才能进入最佳的境界。

    要在声乐表演中达到渲泄激情与控制激情的辩证统一,必须对作品有个总的构思、总的布局,对所要表达的理念、情感色彩、声音形象、语感运用、演唱技巧,并在日常的练习中对局部、细节进行审视、取舍、提炼与安排。要逐渐地使创作过程中的情绪反应与表现能力获得稳定—发展—再稳定—再发展,随时地适用于声乐的表演。当演唱者出现在舞台上时,创作的激情应呼之即出,挥之即去,变化有序,收放自如。

    声乐表演需要有艺术的整体观念,不可以部分代替整体,以偏概全。要善于发现作品中存在的许多中间环节所联结起来的千丝万缕的因果关系,在表现中赋予作品以浓厚的历史感、内在的凝聚力与完整性。当我们欣赏一位优秀歌唱家的演唱时,我们几乎不能用准确的语言说出他有多么深厚的艺术造诣,在他这里,技巧与内容已化为密不可分的音乐整体,人们注意到的只是他的歌喉所赋予音乐的美而忘却达到美的手段和技术,给人的感觉只有:嗓子真好,唱得真感人。这是精神境界与音乐素养的完美结合,运用起来如行云流水,天衣无缝。然而,要实现演唱的整体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训练有素的、高超的技能技巧是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而知识结构、生活阅历及人格的完善则是获得成功的可靠的保障。


注释:
① 转引自《外国音乐参考资料》1983年第4、5期合刊第117页。
② 前苏联音乐学家真昕的评述。
③《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89年第1期。


作者单位:广西桂林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字号: | 推荐给好友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sec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