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笔试
(一)按指定歌词创作歌曲一首(不带钢琴伴奏)。
(二)按要求写作旋律发展一首。
(三)按要求写作钢琴小品一首。
(四)和声基础(自然音体系至离调及近关系转调)。
具体要求:
☆曲式结构:无论乐曲或歌曲,均要求句法合理、段落间发展均衡。
☆和声:能掌握基本的四部和声写作,和声配置合理,低音线条流畅。具备基本的和声分析能力,能较好分辨和弦外音及作品中的近关系转调。
☆音乐表达:歌曲创作要求旋律与歌词内容及情绪相符,能较好地表达歌词含意;乐曲创作要求作品与考题相联系,发展起伏得当,高潮处发展明确且充分。
二、专业面试
(一)民歌、戏曲或创作歌曲演唱。
(二)钢琴演奏与视奏。
具体要求:
☆演唱不同风格的戏曲或民歌2首(要求富有韵味和地方特色)。
☆钢琴演奏车尔尼299程度以上水平的练习曲及乐曲各一首,视奏8小节左右的钢琴曲一首(其难度相当于车尔尼849练习曲程度)。
三、基本乐科(成绩按比例计入总分)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听力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