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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考试大纲及要求(作曲系)

发布: 2007-4-19 18:16 | 作者: < | 来源: < | 查看: 14次

 

一、专业笔试

(一)按指定歌词创作歌曲一首(不带钢琴伴奏)。

(二)按要求写作旋律发展一首。

(三)按要求写作钢琴小品一首。

(四)和声基础(自然音体系至离调及近关系转调)。

    具体要求:

    ☆曲式结构:无论乐曲或歌曲,均要求句法合理、段落间发展均衡。

    ☆和声:能掌握基本的四部和声写作,和声配置合理,低音线条流畅。具备基本的和声分析能力,能较好分辨和弦外音及作品中的近关系转调。

    ☆音乐表达:歌曲创作要求旋律与歌词内容及情绪相符,能较好地表达歌词含意;乐曲创作要求作品与考题相联系,发展起伏得当,高潮处发展明确且充分。

二、专业面试

(一)民歌、戏曲或创作歌曲演唱。

(二)钢琴演奏与视奏。

    具体要求:

    ☆演唱不同风格的戏曲或民歌2首(要求富有韵味和地方特色)。

    ☆钢琴演奏车尔尼299程度以上水平的练习曲及乐曲各一首,视奏8小节左右的钢琴曲一首(其难度相当于车尔尼849练习曲程度)。

三、基本乐科(成绩按比例计入总分)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听力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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