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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考试大纲及要求(声乐系)

发布: 2007-4-19 18:16 | 作者: < | 来源: < | 查看: 16次

 

一、主科初试内容

    演唱歌曲1至2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曲目自选(参考曲目附后)。

二、主科复试内容

    演唱歌曲2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中外不限,但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初试、复试的考场均为考生提供钢琴伴奏(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清唱)。

三、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设定合格分数线)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听力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四、专业要求

    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能用准确的普通话或较准确的外语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要求五官端正,身高女1.6米以上、男1.7米以上,端庄大方。

五、参考曲目

    男、女声都可选用《高等师范院校试用教材声乐曲选集》(中国作品一、二、三册及外国作品一、二、三册),或其它声乐教材中的作品。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嗓音条件、程度及声部等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曲目和调高(除歌剧咏叹调外,其余歌曲允许升、降调),也可选择参考曲目以外的歌曲参加考试,不影响评分。

    有些男声的参考曲目女声也可以选唱,女声的参考曲目男声也可以选唱。

    外国歌曲用原文或中译文演唱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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