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科初试内容
(一)小提琴专业(方向)
1.演奏单、双音阶各一套(包括三个八度的音阶、七种琶音、级进分奏及半音阶,三、六、八度双音阶,换指八度双音阶,十度双音阶);
2.罗德以上程度的不同性质的练习曲各一首;
3.巴哈无伴奏奏鸣曲与组曲中的任意一段;
4.标准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
(二)中提琴、大提琴专业(方向)
1.演奏三个八度的音阶和七种琶音一条,两个八度换把的三、六、八度双音阶一条;
2.克鲁采尔、卡班诺里以上水平的练习曲各一首;
3.大、中型协奏曲第一或第三乐章;
4.其它乐曲:
中提琴:巴赫《大提琴无伴奏奏鸣曲》(改编中提琴版)二首。
大提琴:巴赫大提琴组曲任何一首,《前奏曲和萨拉班德舞曲》、《大提琴练习曲170首》第三册或波帕尔《大提琴高级练习曲40首》各一首。
(三)低音提琴专业(方向)
演奏三个八度的音阶和两种琶音,练习曲、协奏曲的要求与中提琴、大提琴相同。
(四)管乐各专业(方向)
1.演奏两个八度以上的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分别用连音、断音两种奏法,速度=108);
2.音乐性、技巧性练习曲各一首;
3.大、中型乐曲一首或协奏曲一个乐章(曲目自选)。
(五)打击乐专业(方向)
演奏小军鼓、木琴(或马林巴琴)、钢琴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六)古典吉他专业(方向)
1.常用大、小调音阶各一条;
2.练习曲一条;
3.轮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4.自选乐曲一首(8分钟左右)。
二、主科复试内容
(一)古典吉他专业(方向)
1.自选乐曲一首(10分钟左右);
2.巴赫乐曲一首。
(二)打击乐专业(方向):与初试内容相同。
(二)其它专业(方向)
演奏大、中型乐曲一首或协奏曲一个乐章(曲目自选,自带伴奏,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三、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设定合格分数线)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听力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四、专业要求
(一)学习条件:包括乐感、反应、生理条件、气质和潜质等。
(二)演奏方法和基本功:包括正确的演奏方法,基本功包括音高、节奏的准确性,以及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乐曲等的速度、深度、广度和演奏技巧等,并要求发音干净、音色优美。
(三)音乐表现:演奏流畅,能较准确地把握曲乐的内容,具备对乐曲的处理和表现能力。
(四)形象:要求五官端正,仪表端庄大方。
